(一)加大投資創造就業空間。擴大有效投資,加大項目推介力度,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我市建設;圍繞我市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新動能引育、社會事業發展謀劃一批項目;發揮項目辦牽頭作用,推動項目加快建設,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造空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與信息化局、各區委區政府)
(二)引進企業拓展就業崗位。積極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著力構建“1+16”承接平臺,協調推動京津合作示范區建設博士后落戶天津政策,精準對接總部企業、教育醫療機構及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等,在教育、醫療、落戶、投融資、住房、稅收分享及統計指標分配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讓更多企業、科研院所落戶天津,促進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與信息化局、各區委區政府)
(三)培育發展新動能拓展就業空間。實施創新型企業領軍計劃,建立雛鷹、瞪羚、領軍企業分級分類扶持體系,加速高成長企業梯度培育。加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支持力度,加快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財稅優惠政策。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建設,鼓勵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與信息化局、各區委區政府)
(四)擴大企業招用規模。落實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幫助各類企業克服疫情影響,引導其挖掘崗位資源,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屬國有企業今年招用高校畢業生規模擴大10%以上,提供不低于3000個就業崗位,定向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區屬國有企業今年要參照市屬國有企業辦法,提供一定崗位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市國資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各區委區政府)
(五)擴大央企在津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規模。指導各高校主動對接各大型央企,引導企業加大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力度。(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六)增加公務員招考中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職位數量。區級以下機關招錄公務員博士后落戶天津政策,除定向及特殊需求職位外,原則上均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
(七)加大事業單位對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力度。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除必須落實的定向招聘、專項招聘計劃外,空缺崗位主要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一般不設置“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等限制性條件,且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比例不低于50%。(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八)編制使用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傾斜。全市事業單位和區級以下機關根據工作任務及崗位實際需要,可以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適當壓縮編制空額,用于招聘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市委編辦)
(九)創新高職院校機構編制管理方式。全面推進高職院校人員總量管理,支持高職院校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輔導員、思政課教師。(責任部門:市委編辦、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增加社區工作者招聘數量。今年新招聘社區工作者,原則上面向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
(十一)擴大“三支一扶”崗位招募人數。今年全市面向高校畢業生招募人數增加到200人。(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二)擴大“西部計劃”崗位招募人數。今年全市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募135人。(責任部門:團市委)
(十三)增加科研助理和輔助人員招聘數量。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崗位,擴大博士后崗位規模,其勞務費用和有關社保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四)擴大研究生和專升本招考規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擴大20%以上,專升本招生計劃擴大50%以上。(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十五)擴大高校畢業生兵員征集比例。今年全市征兵規模任務80%以上面向大學生。對應屆高校畢業生,凡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的,優先批準入伍。(責任部門:市征兵辦、市財政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十六)擴大基層教師招聘規模。今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不低于3000人,其中50%以上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各區委區政府)
(十七)擴大醫療衛生機構招聘規模。今年招聘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不低于3000人,其中50%以上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各區委區政府)
二、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政策
(十八)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本市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九)給予企業吸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本市小微企業、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大學生創業企業、養老服務企業、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畢業2年內的本市高校畢業生,給予企業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鼓勵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畢業生就業。本市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招用畢業2年內的本市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同時給予單位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一)給予創業培訓補貼。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免費創業培訓,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培訓費補貼。對培訓后半年內創辦企業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再給予培訓機構創業成功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二)給予創業房租補貼。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租房創辦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給予每月1000元補貼,在此基礎上,每帶動就業1人,補貼標準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補貼期限最長2年。(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給予首次創業補貼。應屆高校畢業生首次在津創辦企業的,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應屆高校畢業生首次返鄉入鄉在津創辦企業且正常經營滿1年的,給予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四)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對認定的天津市創業孵化基地給予建設費補貼、孵化補貼、帶動就業補貼。建設費補貼最高50萬元,對大學生創辦在孵企業占50%以上的,補貼標準上浮50%。(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五)舉辦海河英才創新創業大賽。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專項組,對獲得三等獎以上的選手和項目,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并優先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房租補貼、創業孵化等支持。(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財政局)
(二十六)給予靈活就業補貼。對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給予最長2年三項社保補貼(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標準為最低繳費標準的2/3。(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七)給予湖北籍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對本市高校2020屆湖北籍畢業生,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十八)加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幫扶。對2020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實名制管理,實施“百日攻堅行動”,“一對一”對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幫扶。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2020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幫助其成功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按照每人600元的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財政局)
(二十九)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按在職職工總數5%的比例,征集2萬個優質見習崗位。安排推薦有見習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按規定給予見習生活費補貼、帶教費補貼和意外傷害保險費補貼。對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的,每留用1人給予3000元留用獎勵。(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市工商聯)
三、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長效推進機制
(三十)引導學生調整就業心態。各高校加強學生就業觀教育,組織畢業典禮、畢業季教育、畢業年級的各項教育活動,都要聚焦端正就業認知、調整就業預期、科學規劃成長等內容。校、院(系)兩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深入學生做就業觀教育報告至少1場,引導學生樹立“先就業、再擇業”的理念,勇于到基層一線、艱苦崗位磨礪成長,找準職業方向,實現職業發展。要加強就業責任教育,引導學生減少違約,不得頻繁調整簽約崗位,把每一個崗位用好、用足。(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十一)強化重點人群就業幫扶。教育部門要指導各高校建立工作臺賬,舉全校之力服務學生就業,加強對就業困難、家庭經濟困難以及湖北籍應屆畢業生等重點人群的就業指導,確保重點人群中的每一位學生,都有干部、教師“一對一”對口幫助,確保湖北籍畢業生就業水平高于學校就業平均水平。(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十二)加強就業信息歸集整理。各高校發布的就業招聘信息,要同步發布在天津市高校就業信息化服務平臺上,實現全市共享。市委組織部匯總公務員招錄信息、市人社局匯總事業單位招聘信息、市國資委匯總國有企業招聘信息,統一歸集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集中推送給全市應屆高校畢業生。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原則,建立嚴格的信息審核機制,確保招聘單位及崗位信息真實準確。(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國資委)
(三十三)加大招聘服務力度。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國資委每月舉辦至少2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等群團組織每月舉辦至少1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各區政府每月舉辦至少1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各高校每周舉辦至少1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各區政府)
(三十四)大力推進就業政策宣傳。人社部門要編制就業政策宣傳匯編,發放至各高校推廣使用。教育部門要組織就業政策專題宣傳,聯合人社部門邀請相關熟悉政策人員,深入各學校面向全體就業工作人員、輔導員進行就業政策解讀。各兵役機關要制定詳細的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優待政策宣傳冊,大力宣傳征兵政策。(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征兵辦)
(三十五)強化就業工作指導推動。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責,面向各相關委辦局、各區政府建立促進高校就業專項督政制度,面向高校建立就業工作專項督導制度。各高校要制定促進就業工作方案,量化就業率目標,校院(系)兩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形成工作臺賬。(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十六)精準做好就業統計匯總。各高校要嚴格遵守就業簽約工作“四不準”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對發現的弄虛作假情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四、壓實各單位高校就業工作責任
(三十七)切實高度重視。各高校要把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作為當前一項緊迫的重大政治任務,落實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實行全員促進大學生就業機制,廣泛拓展就業崗位、精心組織就業活動,加強工作部署和推動,確保畢業生就業局勢穩定。(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十八)強化工作保障。各高校要嚴格落實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四到位”要求。教育部門設立市級大中專學校就業工作經費,為推進就業工作提供堅實保障。(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十九)明確任務責任。教育部門將就業情況作為高校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檢驗高校黨委領導班子政治能力、領導能力的重要標準。對于9月1日前就業率達到90%以上的高校給予表彰獎勵,就業率不足70%的高校取消黨建評優資格,約談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組織部)
(四十)形成協同合力。各有關委辦局、各區委區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深刻認識就業工作在“六穩”、“六?!敝械氖滓匚?,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有關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拿出最多崗位、提出最有效舉措、匯集最大合力,切實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充分就業。(責任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區委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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